根据工作需要,贵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面公开招聘宣传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局、总队相关规定,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公布结果“三公开”制度,面向社会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岗位人数及条件
此次招聘名额为3人,招聘岗位为宣传人员等。要求应聘人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思维敏捷,成熟稳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宣传岗位3人(女)
岗位要求:(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2)熟练使用佳能、尼康、索尼等专业照摄相设备,能够完成各种不同环境下的拍摄任务;(3)能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独立撰写新闻宣传稿件;(4)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四、招聘考试及聘用方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操作三个项目,各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30%,计算机操作占20%。笔试以写作为主,面试以具体问题引入,着重谈自身看法;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word、excel、PS等软件操作。
录取方式为其所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应聘人员合格录用后统一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应聘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其他不符合应聘政治条件的。
六、政治审核
(一)由大队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学位证明资料等;
(二)用人科室相关人员,根据大队办公室初审材料对应聘人员政审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七、体检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考试时,录用后单位将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项目为血常规、乙肝、病毒全套和心电图四项,复检不合格者体检费用自理。
八、岗位待遇
(一)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工资待遇面谈。
(二)大队统一提供服装。
(三)实行带薪休假制度,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凡在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享受年假5天;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享受休假7天;工作满10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10天。休假时间可自行调配。
(四)大队每年组织1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施;
(五)录用后可以加入大队工会组织,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六)工作表现突出人员,酌情予以年度表彰奖励,优先推荐在岗进修。
九、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
(二)报名地点:贵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三)联系电话:13437013992(罗先生)、18907012991(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