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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实行聘用制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男性13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满18周岁(2006年3月1 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9年2月28日后出生)以下;
3.身心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型端正,无明显特征、缺陷,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文化程度可以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5.身高168厘米以上;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的;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7.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银行征信报告有3次(含)以上逾期不良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抑郁症、纹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疾病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的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党员证件、征信报告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并到报名现场填写《遂川县公安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点:遂川县公安局四楼416辅警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时间和地点:2024年3月6日上午9:00-12:00,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2.面试内容: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能力。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2024年3月6日下午15:00-17:30,遂川中学运动场。
2.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总分为100分。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40%)、立定跳远(占30%)、10米×4往返跑(占30%)。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规定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办理上岗手续
完善入职材料,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薪资待遇及管理方式
1.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费纳入县财政保障体系。
2.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聘用期间,工作人员收入可达4.2万元/年,包含单位和个人所缴交的“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联系电话
邹警官18827801252,0796-632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