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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新形势下纪律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加强全市看护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工作责任心强的看护队员,充实全市纪律审查看护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27人。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有宜春市户籍,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以上,无纹身,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31日-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志愿从事审查调查看护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曾经参加带有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8.其他不宜进入审查调查看护工作的情形。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1月31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址:樟树市人社局二楼(杏佛路61号)
(四)联系人:徐琦峰 电话:0795-7366876 19170628665
(五)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材料一份;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3张。;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佐证材料;
4.填写《樟树市公开招聘纪律审查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
(一)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如因天气原因需更改时间则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内容及方法:其中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每个项目各100分,共400分。考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中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三)体能测试按百分制计分,再按60%的分数计入总分。
(四)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试及心理测试结束后,在心理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计划数的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确定名单时,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
(五)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拟公开招聘人数之比达1.5:1及以上方能进行体能测试。对于报考人数不足的岗位,视情况对拟招聘岗位人数进行调整。
五、面试
(一)面试内容: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再按40%的分数计入总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7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通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的,先以樟树籍优先,再以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和体育特长生优先,再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最后以年龄小者优先。如因体检不合格,按照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从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聘用计划依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如有入闱者中途退出,则按照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从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八、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不上编制,实行用人单位聘用制。
(二)此次招聘的看护人员纳入市公安局辅警管理,不占现有辅警编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未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执行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执行看护任务时由使用看护人员的案件承办部门负责管理。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需经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每月待遇4800元(基本工资3800元/月、绩效200元/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另参加监委看护任务时包食、宿,并有80元/天的专项补贴。
(五)聘用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
八、其他
应聘人员应确保通讯方式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工作发布的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樟树市公开招聘纪律审查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
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