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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2022年鹰潭市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鹰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鹰潭市经济大厦北门1楼)重新领取新的面试通知书,并按要求参加面试。
注:原已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作废。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2.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来自市外无本土病例报告县(市、区)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三天二检(每次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及时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尽快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等要求,并通过相关平台进行申诉,以便尽早转为绿码。
4.考试当天,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自觉接受身份核验。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
5.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摘下口罩外,考生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面试通知书、身份证等有效参考证件的。
(2)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以及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澳台)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鹰后未完成“3天2检”的人员。
(4)考试前48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5)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在临时医学观察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并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6)被诊断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9.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我省及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此次考试疫情防控举措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我省及我市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11.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14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或单位。
三、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预留足够的时间,避免因迟到而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考生携带的各种通讯、电子设备带入考点时按要求统一存放,未按规定存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
4.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候考规定,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本次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咨询电话
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0
鹰潭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