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2】13号)、《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资金分配表(县区)》等文件规定,切实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增强产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结合我县动物防疫工作实际需要,金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现面向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公开招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全县13个乡镇共招募1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各乡镇动物防疫、生猪定点屠宰场、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等工作实际需要统筹管理、安排、使用。主要工作职责一是为县域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三是与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四是为县乡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聘方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公示的方式择优招录。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2022年各乡镇聘用的村级动物防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2、具有兽医大专以上学历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
5、畜牧兽医科研单位一线兽医及兽医社会化服务机构乡村兽医人员。
6、报考人员限男性。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能适应从事相应工作。
(二 ) 报考人员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
1、有畜牧兽医技师以上职称。
3、畜牧兽医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禁止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原金溪县畜牧兽医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名咨询: 郑先生(官方兽医)、龚先生(官方兽医),电话: 5292056(工作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咨询,下班无人接听。)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自行打印)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毕业证、畜牧兽医职称等相关技能证书。
4、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彩照2张。
5、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考察
考察主要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核)、体检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考察动物防疫等实际工作情况。
(三)办理聘用手续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为拟聘人员签订“2022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聘用合同,期限一年。
六、待遇和保障
1、合同期限为一年,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2】13号)、《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资金分配表(县区)》等文件规定,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给予补助,每个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每年发放1.5万元工资,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
2、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不服从单位管理、违法违纪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工资为1.5元/年为全额工资,医保、社保、工伤保险等应个人缴纳。
4、金溪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全额工资,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按比例扣除部分工资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下一年如没有上级项目资金将不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原文标题: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2022年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jinxi.gov.cn/art/2022/10/18/art_10560_3890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