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雇员职员公告》,经研究同意,现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雇员职员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和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审查通过线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请各位入闱面试考生于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17:30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至用人单位邮箱(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电子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考生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期间,用人单位同步进行线上资格审查。考生截止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后,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截止到10月15日晚20:00,期间考生可以对之前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不再接收新的资格审查申请,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前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考生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发送面试前资格审查电子资料:
1.考试报名表(报名平台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职业(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1寸电子彩照1张。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材料(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扫描件;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认证材料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等信息)扫描件;
4.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考生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把面试前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缺额,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事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雇员职员公告》执行。
二、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星期六),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请入闱面试并通过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8:30—下午17:30登录本次招聘考试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085)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其他事宜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雇员职员公告》执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面试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了解赣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了解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提前安排个人行程,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以免影响个人参加考试。
2.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3.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入境;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4.考前,所有考生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做好健康监测,考试当天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将考试当天如实填写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交给考务人员,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5.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6.考试结束后10天内若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须立即向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电话:0797-8370792)。
7.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至少提前5天抵赣州,并在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第一次核酸检测需在抵赣州后24小时内完成,并做好健康监测,期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之后第4、第5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二)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三)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考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来(返)赣州后未完成“三天两检”人员。
6.考前48小时内出现“十大症状”(≥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的,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人员。
7.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8.其他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已返赣州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的,考生近10天内无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近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进行核酸检测。
2.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不再另外单独安排考试时间。
3.其他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评估后需安排的。
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以当时的防控政策为准,并及时调整考试时间,需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尽快返回赣州、进入赣州。并持续关注“欧潭融媒”“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
附件1:用人单位资格审查联系人及资料接收邮箱
附件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