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和《关于推动全县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干办字〔2020〕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42名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按每个行政村(社区)1人的名额,共招聘142名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其中农村134人、县城社区8人。具体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籍贯、个人意愿等因素另行安排。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干县户籍(或配偶是新干县户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4.报考农村岗位年龄为45周岁(含)以下,报考县城社区岗位年龄为40周岁(含)以下(截至2020年9月30日);
5.热爱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优先聘用返乡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的乡贤等人员和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的退伍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有吸毒行为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负责本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以及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整合后“党群服务+文明实践”综合体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
四、政策待遇
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上岗期间需到村(社区)从事基层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和待遇:
1.专职党建宣传员实行合同制,与各乡镇签订劳动合同,一聘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如考核合格,续聘并签订劳动合同。
2.专职党建宣传员薪酬待遇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70%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3.专职党建宣传员纳入村级干部“三单”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底联合考核,考核优秀的,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村级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新干县委宣传部(新干县经济服务中心816办公室),报考人员需填写《新干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新干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退伍军人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学历材料还需要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按报考条件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如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直接进入笔试环节择优录取。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按照大学生、退伍军人、年龄小的优先次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在新干县组工微讯、新干县人民政府网站、微新干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如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环节,如有考生放弃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媒体及社会公众监督。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新干县公开招聘村级专职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新干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干县委宣传部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