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2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诚实守信,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招聘岗位要求
1、 男性,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 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和监控,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保证区域内安全。创建卫生文明城市控烟员工作的实施与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与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派遣用工形式,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1、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参照岗位工作业绩,依据考核结果计发)、三节福利等。经考核合格,年综合收入约5.5万(含单位社保、个人社保等相关费用)。
2、社会保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咨询电话:0791-87760840
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拨打咨询,节假日除外。
(二)本次招聘额满即止,未录用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一定比例列入人才库,待有空缺岗位按程序予以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