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安义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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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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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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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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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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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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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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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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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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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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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实习法官助理兼书记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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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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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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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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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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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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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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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书记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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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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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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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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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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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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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7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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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
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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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1年1月11日前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6、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10:00至1月21日12:00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带好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其他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至安义县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报名登记。
报名前,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中关于招聘条件的规定,按照诚信报考要求,届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
(二)笔试或技能测试及面试
岗位1: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诉讼程序知识、裁判文书草拟。
岗位2: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试
笔试或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培训
为提高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计划由安义县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有关福利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法官助理另加年薪2万元。
2、防暑降温费、防寒费、年节福利。
3、工作日单位提供早餐和中餐。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安义县人民法院 0791-83412667
本公告由安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安义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