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辅警111名,限男性。
三、招聘岗位设置
1、司机岗4人;
2、基建岗1人;
3、交警勤务岗:20人;
4、其它勤务岗86人;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3、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含1.65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爱辅警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7、特殊岗位要求:司机岗要有C1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交通事故纪录;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非访”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法与程序
成立遂川县公安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组成,具体招聘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负责。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遂川县政府门户网站、遂川电视台、遂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遂川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一楼103室)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需原件与一份复印件),征信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报考司机岗人员还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并于报名时填写好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时应注明报考岗位类别,其中交警岗20人只在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有协管员中招聘。
5、报名费:60元/人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文化考试(100分)
1、时间:2月23日
2、地点:遂川水南明德小学
内容:基本公文写作及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四)体能测试(100分)
1、时间:2月24日
2、地点:遂川思源学校运动场、遂川中学运动场
测试项目:
10米×4往返跑(20%)、100米跑(30%)、1000米跑(50%)
测试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
(五)面试(100分)
1、时间:2月25日
2、地点:遂川县公安局
(1)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参加文化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时均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文化成绩×30%+体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报考岗位类别的总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1号)规定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六、审批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有2个月的试用期(不含上岗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分配。
七、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
2、聘用期间,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2200元/月(按岗位需求和绩效考核发放),另享受“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公安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29138(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遂川县公安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