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推进招投标工作网络化、电子化,经县委编委批准,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业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根据有关遴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和数量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进行,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一级科员1名。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江西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江西省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文字功底较好;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2018年4月1日之前进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3.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或具有信息化或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到乡镇机关未满四年(含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5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推荐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办公室(吉水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212室,联系电话:8680292)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上交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到报名点现场复印),具有从事信息化或计算机管理相关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并告知当事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县内人员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县外人员由遴选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共同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法等方面表现及与遴选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人选在吉水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录用后,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录招聘或遴选考试。
五、其它事项
1.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县委组织部负责政策把关;
2.遴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
附件:报名推荐表